密码告诉假警察2万余元被刷走
(资料图片)
2022年11月1日,方先生外出时将手机放在店铺里充电,店铺也没有其他人看守。当方先生办事回来后,发现手机不见了,方先生立即到派出所报警,并将电话卡挂失,重新补办了电话卡。办案民警经过反复查看监控视频,发现盗窃手机的嫌疑人是被公安机关多次处理过的张某某,而张某某盗窃得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过了2天,方先生突然接到陌生电话,对方称是新平县公安局扬武派出所的“警察”,说偷手机的小偷已经抓到,为了证明手机是方先生的,需要告知微信支付密码。方先生对此信以为真,在未辨别对方身份的情况下,迅速将微信支付密码告诉了对方,并想着第二天到派出所拿回手机。可第二天早上,方先生登录自己的微信,竟发现微信零钱少了22340.64元,且微信号及绑定微信的手机号码已经变更。此时方先生才恍然大悟,昨天打电话向自己要微信支付密码的并不是真警察,而是犯罪分子冒充的。随后,方先生急忙将微信零钱转到其名下的银行账户,并再次到派出所报案。
今年3月4日,民警在工作中获悉,嫌疑人张某某在玉溪市红塔区有活动轨迹,获取线索后,在红塔警方的支持下,办案民警成功将张某某抓获。
经讯问得知,2022年11月1日,张某某在扬武集镇闲逛时发现一家店铺没人,便到店里将正在充电的手机盗走,随后乘坐班车到峨山县。途中,张某某发现盗窃得手的手机没有屏锁,随后张某某用微信付款码到处消费。然而微信付款码不能大额消费,于是张某某便冒充“警察”向方先生索要微信支付密码。获取微信支付密码后,张某某一天之内将方先生的微信零钱刷走2万余元,同时更改了微信号和绑定微信的手机号码。
另外,张某某还供述了今年2月24日晚在新平县城、扬武镇多次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。
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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